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2024-05-08 21:35

1. 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一、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是不需要母公司来承担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2. 母公司下属子公司注销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注销前无法偿还母公司的借款,因此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需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00万元
2、子公司注销后 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视同0元出售,因此做以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5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万元
3、合并当期期初至 注销日的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应纳入合并利润表, 合并分录:
借:投资收益 ,
贷: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各个损益类科目),
贷: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3. 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能转到母公司吗,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母公司系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子公司注销前,应由公司清算组完成清算,清理公司债权,结清债务。实践中,母公司往往在子公司清算过程中作出承诺,债务结清,并继续履行可能存在的债务,如此方能完成注销程序。故可知两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未履行清算义务,子公司财产账册去向不明(适用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母公司作出了债务承担承诺(适用案由清算组责任纠纷)。针对您的问题主要是这两种情形(当然请他情况也可能引发,比如出资不实等)。母公司在公司注销时还是要善尽清算义务,毕竟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规范操作不会子债父偿的。拓展资料:1.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2.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3.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能转到母公司吗,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4. 母公司下属子公司注销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注销前无法偿还母公司的借款,因此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需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0万元
2、子公司注销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视同0元出售,因此做以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5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50万元
3、合并当期期初至注销日的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应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各个损益类科目),
贷: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5. 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债务会怎样

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公司清算中应清偿公司的债务,收回公司的债权。母公司是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指通过掌握另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公司。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是子公司,即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契约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公司集团内部最重要的法律关系。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征
(1)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
(1)对子公司利益及其少数股东的保护对子公司利益的保护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赋予董事诚信义务。如果董事违背义务,就要负法律责任。
2、股东代表公司的诉讼,亦称"股东代表诉讼"。
(2)对相互投资关系的法律调整为防止资本无限制的重复计算和相互虚增资本,保护公司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世界上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间相互投资比例及相互投资公司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
(3)对母子公司之间债务责任关系的法律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各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是多数国家对于母子公司债务责任适用的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母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监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损害了子公司少数股本及债权人的利益,母公司是否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集团中的母子公司虽名为独立的法人,但是,公司集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组织,追求整体经济效益最优是其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加强对公司集团的监管,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集团的整体性作出了规定。作为母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对外仍然是需要履行自己的债务的。

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债务会怎样

6.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是不需要母公司来承担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项目公司和子公司区别是什么
项目公司和子公司区别如下:项目公司是母公司为实现某一项目目标而设立的独立公司,其中大部分应以最终利润为目标;子公司是母公司实际控制的独立经营公司,可能是为了实现采购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
二、注册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旗下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7. 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注销子公司,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一般都是协商处理。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公司清算中应清偿公司的债务,收回公司的债权。如果清算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进入破产程序。如果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没有收回的债权可以转由股东享有。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要真正理解母公司破产对子公司有何影响,应首先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8. 子公司注销母公司账务怎么处理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三)结束旧账: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
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
一、关于子公司注销的法律知识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对于注销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二、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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